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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1-14 17:03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315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条目分为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两类。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具体条目申报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申请人在拟定自选课题题目时,须参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2013-2019),不要重复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要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项目设置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项目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

四、其他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3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或在3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9)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已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员可用原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凡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网上填写经费预算时,间接经费为申请总经费的30%

六、申报时限

系统关网时间是2020315日前,考虑到我处要对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申报文本进行审核,故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35日止。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提交。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83610289    514946(短号)

 

                                                               科研处

                           2020114

 

附件【附件6: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2013-2019).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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