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对我校夏大文老师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提名成果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9月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成果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科研处 83610289 纪 委83610130
校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