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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2020-05-08 17:27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教科司《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教科司字202037)要求,我校将进行新一轮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础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确定主攻方向,对接决策需求,力求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资政服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聚焦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顺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产出高质量民族问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为核心,以学科协同创新为灵魂,突出内涵发展,积极推动方法创新,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综合运用社会科学手段,为提高科研成果质量提供重要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大人才经费、学术交流、科研管理、机制体制、协同创新等保障力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条件进行申报。

(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战略,确定研究方向和目标。研究工作处于国内本领域领先水平,具有较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二)研究队伍构成合理。在本领域内有权威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优秀研究团队;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人员配备完整的管理团队;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具有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基础;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三)科研办公条件良好。具备相对集中和固定的办公用房、图书资料用房,两者分别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具备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专业图书资料。

(四)依托单位重点支持。研究基地所属学科须是学校重点学科,符合重点研究基地发展的总体布局。有相对稳定的运行经费,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五)具备前期实际运行基础。重点研究基地应是运行1年以上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要求: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申请条件的,可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申请书》一式5份,并提供5份必要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发我处指定邮箱。

(二)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基地须于2020714日以前将纸质材料报新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

联系人:  陈祖胜

联系电话:83610289

E-mail:  546724168@qq.com

 

 

 

科研处

202058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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