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同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加两个课题申请。
2.课题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和课题指南进行申报,除特别注明的外,所有选题均为研究方向,申报者可结合实际确定题目。
3.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研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直接经费按照总经费的70%预算,间接经费按照总经费的30%预算。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材料各1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单位《汇总表》纸质版1份。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科研处218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同时,将以单位命名的word版电子材料(申请书、活页分别放入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里面)和申报单位汇总表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0851-83610289 电子邮箱:546724168@qq.com
科研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