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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2021-01-23 14:15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科研处。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网上正式申报时间:2021115---319日,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校科研处联系。有信息系统账号,但是外单位的,可在个人界面上修改单位即可,不须重新分配账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主持人,须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按时提交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后果自付。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83610289     514946(短号)

  

                                       科研处

                                    2021123

 

附件【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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