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指南(见附件2)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办法、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直接登陆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完成注册、填写和提交申报书。
2.申报人员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书,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新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年11月公示。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0851-83610289 514946(短号)
科研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