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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2-04-25 17:41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202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省课题指南分为应用研究选题、基础研究选题和其他自选选题3类。应用研究选题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基础研究选题为方向性选题,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的选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二)本年度省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4个一级学科(不含军事学、艺术学),申请人要根据“靠近优先”原则和自身前期研究基础,选择一个学科进行申报,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要突出课题研究所涉及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整合资源、组织研究队伍开展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本年度省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带★号)、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大课题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也不得加副标题。

(二)重大课题1220万元/项,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8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重点和后期资助课题610万元/项,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5万元、良好3万元、合格1万元;一般和青年课题46万元/项,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3万元、良好2万元、合格1万元。申报预算时,重大课题按20/项预算,重点和后期资助课题按10/项预算,一般和青年课题6万元/项。

三、课题要求

(一)研究期限。重大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231231日。其他类别的课题,属应用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41231;属基础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51231

(二)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和正文字数。重大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其他、字数不填,完成本通知“四、结项规定”第(一)款的全部研究任务即可。其他类别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选填专著、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工具书和电脑软件等,其中专著、译著、工具书正文字数15万字以上;论文集篇数10篇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3篇以上,且须标注“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每篇字数4000字以上;研究报告正文字数6万字以上;电脑软件字数不限。

四、结题要求

(一)重大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重大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全部资金。

1.呈报具有决策影响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含)。研究成果须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且须得到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2.发表优秀理论文章1篇以上(含)。须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高端论坛等)1次以上(含)。须联合贵州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特色智库等,围绕“闯新路 开新局 抢新机 出新绩”、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等主题,在贵州省内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高端论坛等1次以上(含)2个及以上课题组联合举办的,仅按其中1个课题组举办1次计算(不分别计算)。本项所指的“全国性”,主要包含四个指标:一是会议主题紧扣国家战略,聚焦贵州重大理论和实践,做到“高端化”;二是参会人数20人及以上,且半数以上为全国性知名专家,做到“权威化”;三是宣传媒介既有主要央媒,也有地方媒体,且均不少于2家,做到“立体化”;四是会议研讨成果具有国家水准,且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送审后报至相关单位,积极服务决策,做到“品牌化”。

(二)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二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重点、后期资助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全部资金。

1.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

2.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以上(含)。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

5.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一般、青年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全部资金。

1.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

2.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以上(含)。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

5.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五、申报资格

(一)近五年(2017422日起)无不良科研记录。

(二)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42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无年龄限制,也可不填。

(三)本年度所有类别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6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六、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本年度省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课题申请;在研省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课题申请。

(二)在研省课题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422日之前的,或在422日前已向我部社科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省课题)。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二)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省课题;不得以已获省课题资助的研究成果、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等,申请本年度后期资助课题。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结项。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省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论文(研究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论文(研究报告)原件。

(六)申请人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后期资助课题的,其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422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30%以上。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不能超7000;“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与本课题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凡字数超过7000字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立项后凡以省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省课题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2.选题不符合本年度《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抄袭他人《申请书》的。

4.《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社会评价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5.《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的

6.2019422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被撤销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课题;2017422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课题。

七、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汇总表》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2份,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所有申请书和活页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后期资助课题所需材料:除上述材料外,本年度后期资助课题申请人还需提交电子版申报成果1套、纸质版6套(如申报成果超过60万字,需另外提交电子版成果概要1份、纸质版6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交电子版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纸质版6份,电子版修改后申报成果1套、纸质版6套,并附电子版修改说明1、纸质版6份。

(三)子版材料:学院申报汇总子版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人1份(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内含以申人姓名命名的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

申请后期资助课题的还需提交相应附件材料电子版各1份,附件材料在命名时,直接以“申报成果”“博士论文原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成果概要”“修改说明”等字样命名。

(四)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审核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八、申报时间

各单位须在2022513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报至新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电子版发我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要求详见申报通知附件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10289      邮 箱:5467241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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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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