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三类。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5万元,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20万元。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三、项目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我办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全国社科工作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政治方向存在偏差,或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较低的。
(2)申请人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近三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3)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15日之前的,或在7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4)成果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的。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
(6)成果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内容的。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④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7)。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①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
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
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电子版材料
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建立一个一级文件夹,包含申报信息汇总表、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修改说明、论文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扫描件、答辩决议书扫描件等所有申报材料。
五、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全面领会申报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有条件、有基础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并着重做好重点对象的发动工作。
2.各申请人须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提出申请,省社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
4.各学院负责做好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符合申报要求,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5.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等相关申报材料须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6.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6月22日前报送新校区行政大楼218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我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3610289 电子邮箱:546724168@qq.com
科研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