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原创,鼓励自由探索,着力推动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实行限额逐级择优申报。科研处负责我校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按申报时间和名额,择优报送20项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其成员不得超过35周岁,不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二)课题申报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自主拟题。拟选题内容应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拟题提倡小、精、实、新,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真问题为方向。
(四)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因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等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时限的,不超过4年。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七)未采用本年度《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得送审本次课题评审活动,评审专家也不得接受该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已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不得再作为此次申报材料。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严格遴选审核,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抽查审核,一旦发现以已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再度申报,取消其拟立项课题资格,且课题主持人三年不得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式3份)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3份)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式1份)
(三)申报材料填写、印制及装袋要求
申报者需严格按《课题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的文字说明,统一使用电脑输入或钢笔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请分别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汇总表》使用A4纸打印。
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档案袋材料。
四、科研处工作安排
请我校申请人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四)17:00前,将《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012104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校内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拟推荐的申请人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彭兵
联系电话:15274312199
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楼218室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秀柱
联系电话:0851-86743182
科研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