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促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总结2018年至2022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研究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四、科研处工作安排
请我校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29570290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校内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拟推荐的申请人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和提交意识形态审核相关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罗亚
联系电话:13765105103
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 216室 十里河滩校区行政楼501室
2023年3月20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