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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7:51: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指南(见附件2)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11。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2.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办法、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直接登陆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完成注册、填写和提交申报书。

2.申报人员须于202182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书,并于2021820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份、A4双面打印)报送新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立项名单202111公示。

联系人:陈祖胜 联系电话:0851-83610289   514946(短号)



科研处

2021719



附件【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docx

附件【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docx

附件【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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